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因此项目在建设开工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后可开工建设
环境咨询
OUR SERVICE
排污许可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此项目在建设完成后,试运行之前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试运行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因此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因此在项目建设完成投入正式运营前需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污染地块场地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实施方案、效果评估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6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等相关要求,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需要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污染监测、调查,对有污染的场地进行修复后,才能进行开发利用。
园区年度
生态环境管理自评估报告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落实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报告和评估制度的通知,为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湘环发[2020]27号)中建立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报告制度,园区应于2月之前将本园区上一年度环境管理情况报告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园区主管部门。
环保信用评价工作
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及文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方法、程序,对产业园区的环保信息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产业园区进行监督管理。
环保管家工作
由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为政府、企业和园区提供的,内容包括环保咨询、监测、监理、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